各学院、有关部门:
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能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,经研究决定,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“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
二、评选依据
《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注:交换生在我校学习期间每学期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)
三、时间安排
1.各学院将候选者名单(附推荐材料)送交学生处;
瓯江学院名额1人,由学院联评后推荐;研究生名额1人,由研究生部联评后推荐;其余8名由学校联评产生。(联评安排另行通知)
2.确定最终名单后,学校将予以公示,发文,表彰。
四、学院补充通知
请申报的同学于12月18日晚20:00前填报《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》(电子版),并附相关材料(电子版),一并发送至邮箱:yyxueban@126.com,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刘老师:86680935(13806697586)
地 点:北校音乐楼309室;
邮 箱:yyxueban@126.com。
威尼斯wnsr666学工办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